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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敦煌訊(通訊員殷長偉 首席記者董開煒)敦煌市男子陳某飲酒成癖且交友不慎,醉酒後將酒友趙某留宿於自家,致使一對女兒慘遭強姦。在一年多時間中,趙某多次強姦陳某不滿14歲的幼女。11月21日,敦煌市人民法院對這起強姦案進行一審宣判,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權利5年。
  現年49歲的趙某雖然腿部殘疾卻心懷不軌之念,常與敦煌市黃渠鄉農民陳某飲酒。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,趙某到陳某家飲酒後留宿,至次日凌晨3時許,趁陳某醉酒熟睡不醒、陳某的一對女兒熟睡之機,先後強行與這對姊妹發生性關係,其中陳某的幼女當時年僅11歲。自此後,趙某採取誘騙等方式,多次強行與該幼女發生性關係。
  7月16日,因陳某報警,趙某被敦煌市公安局刑拘,11月21日被敦煌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,趙某不服提出上訴。  (原標題:醉酒後留宿酒友致使一對女兒被強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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